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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最新消息 第二十八期 【好文推薦】歷史與系統神學

【好文推薦】歷史與系統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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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薦】歷史與系統神學

何佳瑞(輔仁大學天主教學術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文章資訊:Colin Gunton, “Historical and Systematic Theology,”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hristian Doctrine, Edited by Colin Gunton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作者Colin Gunton在文章中指出,歷史與系統神學這兩門學科都與基督教義有關。歷史神學的任務是要說明在時間中的基督神學的過程,在其不同的歷史和文化環節中的歷程。系統神學的特徵來自於它有責任要說明教會關於基督福音所表達的真理。在某種意義上,系統神學就是過去所說的教義神學(dogmatic theology)的另一種比較時髦的說法而已。在另一種意義上,系統神學則更具有一種朝向於現代世界的特定條件的意識。

然而,不論兩者的差異,它們並不是兩個完全無關的學科,在很多時候它們都會交會。例如,在學習基督神學的歷史發展之時,學生除了必須知道上帝與作為人的基督學說的系統的內在關聯,也要知道基督世界的思想與古老文化的關係,尤其是與希臘哲學的關係等。要理解歷史,就要求一種系統意識的掌握。反之,我們針對歷史問題的思考常常承擔了我們今天是如何看待信仰的,我們會問,基督神學的形成從希臘哲學那裡借來的一些概念,到底是有幫助的,還是有害的呢?總之,歷史神學無法在沒有系統神學的認知之下獲得理解,而系統神學(尤其在基督宗教的歷史特徵中)則無法在沒有相當的歷史意識下成形(take shape)。

一個區分是關於神學與教義(doctrine)。有時候,教義被認為是教會所教導的東西,是教會正式同意的教導,而神學則是在目的上更為開放(open-ended)的活動,它的努力也許會在時間中慢慢的被接受為教義,但也可能不會。這個區分很有用,它讓我們瞭解到古代與現代的一些討論的本質。某些Origen的教導後來被教會接受為教義,但是某些部分則被指為異端,然而,所有他寫的東西,都是屬於神學的。

 

歷史神學

歷史神學是神學思想的一種現代的形式。Jaroslav Pelikan指出,教義的歷史作為一門學科而出現,是在18世紀的事情。但這不是說在此之前,教義毫無歷史的意識。是從文藝復興開始,發展出了一種確定的意義,認為基督教導的形式在其所形成的不同時代中,是有變化的。這種理解被宗教改革進一步的深化,因為宗教改革宣稱要保留住更忠實於基督宗教原始形式的某些東西,而這些宣稱做出了一種歷史的判斷,認為在先前的幾個世紀中神學是有所發展而且是有所變形的。

隨後的啟蒙時代,在所謂理性的絕對標準(客觀的、無私的理性)的照亮之下,對於過去的批判立場變得更加強大。儘管現在這些主張已經不再令人信服了,但是總有一種信念,認為現今的詮釋者有基本的義務要去批判過去才行,這樣的信念在神學歷史的許多論述中都留下了痕跡。不同於此種信念,通向教義歷史的進路其實有著更廣大的範圍這一事實,顯現出了詮釋常常被神學的和其他的信念增添了顏色。再一次,系統與歷史的問題是不可分的,而通向過去的方式應該是一個開放的問題,至少關於何種論述才是最忠實於基督傳統的發展方向,是有討論空間的。

例如,Adolf Harnack是19世紀的dogma的歷史學家,根據他,早期神學思想,將直接的福音轉換為一種宗教的哲學,在其中,教義的基督(dogmatic Christ)模糊了歷史的耶穌(historical Jesus)。教義的發展由此被標誌為一種扭曲了信仰的增添。然而,在19世紀初期,J. H. Newman卻給出了完全不同的圖像,他認為晚期的發展,應該被理解成一種從種子發展而來的有機的成長,所以對於教條的增加並非必然是一種不適當的增添,而可能是一種早就蘊含在原初信仰中的內容的開展。大部分的近期的詮釋者,以介於上述兩種詮釋之間的方式,來理解基督教義發展。在所有的例子中,歷史的詮釋都與「神學應是什麼且應做什麼」的觀點密切聯繫在一起。

後續的論述同樣是立基在數個假設之上。第一個假設,沒有所謂純粹客觀性(pure objectivity)這種東西,所有的詮釋都涉及了一種暫時的判斷,它是由學者個人對這一主題的涉入而來的。但這不是主觀主義(subjectivism),它並非主張一切所知都是僅僅從成見而來,而是說,任何觀點如果要被理解的話,某種個人對於其所研究主題的一種投入,乃是必須的。對某些材料的研究如果與同樣研究這些材料的他人一起討論,那麼原初的判斷就可能被確認,或被否決,或者部分確認部分否決,而理解得以以此方式被拓寬和加深,判斷也得以受到改進,而關於神學傳統的(客觀的)真理也得以出現。

第二個假設,歷史神學是一個神學的學科,這是說,我們的教義的歷史(past)只有在其代表人物(按,研究教義史的代表人物)被當成是一個活著的聲音,伴隨著這樣的聲音,我們進入了神學的對話,只有如此,教義的歷史才能被最好的理解。

做出了這些基本陳述之後,作者Gunton隨後依序介紹了神學發展的歷史,包括「神學的起始:從聖經到教父」(教父時期)、「信仰的時代:學院時期」(中世紀),以及「重建與巨變:改革和超越」(宗教改革以後)等不同時期的神學演進與變化。

 

系統神學

所謂系統化systematic,就是以一種理性的秩序rational order投入到活動之中。在神學上就有點複雜了,因為有數種不同的方式我們都可以稱之為是「系統的」。Irenaeus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意識到了信仰的某個面向的一些意涵,但是他從來沒有成功地把這些思想組織成一個系統(我們能夠稱之為系統的系統)。又如,斯賓諾沙,他把自己的思想組織成一個受到緊密安排的、幾何論證的圈圈,這個圈圈可以在任何地方進入,但最後都可以回到起點。

要成為系統的,首先,就要有把所說的一切都融貫起來的責任。然而,我們作為有限的人類存有者,在神學中探討上帝時,我們能有多融貫呢?Kierkegaard批判黑格爾,說他把信仰的內容太過系統化以致於把信仰變成了哲學。

Kierkegaard相信,基督中的時間和永恆是一致的,這使得神學本質上就抗拒任何的系統化。因為我們的知識都是短暫的,而這些必然存在的限制(短暫知識的限制)是無法達至完整的。由此,什麼是系統的,是與我們對基督信仰的看法密切相關的。然而,基礎的觀點仍然是:如果基督宗教宣稱是一個真的、理性的信仰,那麼在它的不同的學說中,就一定有著某種融貫性、一致性(consistency)。

這不僅是理論的考量,基督神學既是理論的也是實踐的。實踐的焦點也不單單在於基督教的倫理學,它還更廣闊地涉及在團體或機構之中的信仰以及敬拜的形式。除非倫理學與教會學以某種方式融合於神學的表達,否則沒有任何神學是完整的。

系統的第二個特徵,就是要意識到神學內容與另外兩個領域之間的關係。第一個領域是信仰的泉源,亦即聖經及其相關的傳統文本,這是歷史神學最主要的關注點。一個人不論採取何種立場,系統神學都與聖經及其相關文本有著內在的關聯性,因為沒有這些文本,系統神學也不可能是它現在的這個樣子了。另外存在著一種外部關係,即第二個相關的領域,這個領域是由人類文化的其他真理宣稱所組成的,尤其是哲學和科學。一個人可以拒絕任何的互動,並認為所有外於「純粹」神學的東西都是謊言,然而,他也可以相信上帝可能以很多種不同的方式,來使自己以及祂世界的真理為人們所知,這樣一來,我們就能以神學的洞察廣泛地來探討世俗的文化(secular culture)。但是,沒有任何一個嚴肅的神學家完全地屬於其中一種種類。討論的焦點於是集中在①上帝是如何被理解為真理之泉源的方法上②以及上帝如何讓這樣的真理為人所知。在什麼樣的意義上我們的心智被理解為是墮落的(fallen),而只有在救贖之後才能認知?這種墮落只影響了神學知識,還是影響了所有的知識?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創造的神學和我們的科學發現之間的關係。神學家應該忽視,或是受到自然科學(自然科學自身的許多宣稱也不是完全融貫的)的影響呢?

神學家使用的理性概念,決定了不同的神學觀點。大家都同意,理性涉及了一般語詞、論證和邏輯的使用等,但這只是理性的一種中性的、技術上的意義。在希臘人那裡,有一種觀點將理性視為「存有學的」(ontological) (如Paul Tillich所說)。這樣的理性被構思為一種能力或天賦/才能,一個神性的閃光,它以某種方式使我們能夠真正投入到實在的本性當中(the very nature of reality)。我們宣稱我們有能力認知世界、他人以及上帝的這個事實,展現了有某種東西在這樣的理性當中。理性之概念(理性在其自身可以做什麼)的差異以不同的方式影響了系統神學本性的概念,尤其是影響了自然和啟示神學的關係以及定位。

在這些基本定義之後,作者Gunton進一步探討了在系統神學的研究中出現的一些彼此衝撞的問題,包括:①神學及其泉源(文本與傳統)的關係②基督教義中不同教條之內部關係③神學的內容應受到外於教會的、不斷變化之真理概念的影響嗎(或應受多大的影響呢)?④神學方法的問題。作者嘗試建構神學思想和內容的不同方法之間的關係,並以三組不同的神學家(古代、中世紀與較近代)的相互對照,來盡量闡明問題。

筆者在讀了這篇文章之後覺得受益良多,這一方面是因為作者清晰條理的陳述方式,另一方面,作者對於歷史神學和系統神學的整體理解和精闢掌握,成功地幫助讀者們清晰地理出一些錯綜複雜的問題。它可以說是關於基督教義和神學的一個很好的入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