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天主教學術研究院

  • 增加字體大小
  • 預設字體大小
  • 減少字體大小
首頁 最新消息 第二十八期 【思與學】埃里希‧佛洛姆談「信仰作為性格特徵」的意義

【思與學】埃里希‧佛洛姆談「信仰作為性格特徵」的意義

E-mail 列印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談「信仰作為性格特徵」的意義

蘇嫈雰(輔仁大學天主教學術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出生德國法蘭克福猶太人家庭,為家中獨子。1918年進入法蘭克福大學學習兩學期法學,1919年暑假後進入海德堡大學學習社會學,1922年獲哲學博士學位。佛洛姆的作品以紀錄社會政治以及作為基礎哲學和心理學著名。1941年發表他的第一本重大著作《逃避自由》,1947年出版其續集《自我的追尋》,這兩本著作概述了佛洛姆的人的本性理論並針對人的性格詳細論述。其中《自我的追尋》特別提出「信仰作為性格特徵」一節,此文開啟了我們對「信仰」的省思。首先,論及信仰是否與理性扞格不入的問題,接續,澄清「信仰」的用法與意義,最終,肯定「理性信仰的基礎在於創造性」可作為健全人格之性格特徵。

首先,談論信仰是否與理性扞格不入的問題,以「人活著可以沒有信仰嗎?」作為開場,文末直言「人活著不能沒有信仰。」(請參考埃里希‧佛洛姆著;林宏濤譯:《自我的追尋:倫理學的心理學探究》,新北市:木馬文化出版;遠足文化發行,2015年12月初版,頁234、245。)毫無疑問地,佛洛姆肯定人活著是因為我們相信生活規範的有效性,沒信仰的人會變得貧乏、無望,害怕碰觸存有的核心,甚至覺得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沒有任何東西是確定的,產生漠不關心的懷疑態度及相對主義。

接續,澄清「信仰」的用法與意義,信仰當作人的一個基本態度,即相信某種事物的內心態度。他提到:「舊約聖經所說的『信仰』(emunah)的用法,它的意思是『堅定』,因而指稱人類經驗的一種特質、一個性格特徵,而不是相信什麼東西的內容。」(同上,頁234。)進一步區分「理性信仰」和「非理性信仰」。所謂「非理性信仰」的懷疑是被動的、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對一切感到困惑且覺得是正常的心境。根據他們覺得大家都應該有的經驗,而非以自己的思考、情緒和感官知覺去體會,所以容易產生錯覺,以為自己同意是因為在理性上贊成說話者的想法。其實剛好相反,自己所以接受對方的想法,是因為自己在半催眠的狀態下服從其權威,最極端的現象就是對獨裁領袖的信仰。所謂「理性信仰」的懷疑則是恰好相反,會質疑某些權威為其有效性基礎的假設,例如孩子在擺脫父母親權威、發展自我的過程中,會變得很有批判性,並肯定這種懷疑在人格發展上具有很重要的功能。佛洛姆說:「理性的信仰則是一種以有創造性的知性和情感活動為基礎的堅定信念」(同上,頁240。)「任何一個理性想像的觀念邁向理論形成的步驟中,信仰都是必要的;……這個信仰是基於自身經驗、對自己思考、觀察和判斷的信心。」(同上,頁240-241。)

最終,肯定「理性信仰」不僅顯現在思考和判斷的經驗領域,信仰也是任何重要人際關係的必要性質。佛洛姆說:「對另一個人『有信心』,意思是確定他的基本態度、他的人格核心是可靠不會變的。……例如,他的能力或是對人性尊嚴的尊重是他自我的一部分,那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同上,頁241。)在同樣意義下,我們也對自己抱持同樣的信心,唯有相信自己的人才能對別人有信心。不斷提醒我們信仰不是被動等待希望的實現,而是投身其中,真正內心活動的表現,自身創造性的經驗。由於理性信仰必須以自身經驗為基礎,能讓人相信愛、理性和正義的真實存在,「理性信仰的基礎在於創造性」可作為健全人格之性格特徵。所以,肯定「人活著不能沒有信仰」,最重要的是不斷「投身」我們自身創造性活動,基於自身經驗所產生的「理性信仰」方能堅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