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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薦】〈人類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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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之自由〉

何佳瑞
天主教學術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出處:Jacques Maritain, “Human Freedom,” A Maritain Reader: Selected writings of Jacques Maritain
作者:Jacques Maritain
出版資料:New York: Image Books, 1966

  在“Human Freedom”(〈人類之自由〉)一文中,我們找到了馬里旦對自由概念最系統性的論述。它是研究馬里旦自由之概念不可不讀的一篇文章。在該文中,馬里旦清楚地區分了兩種自由,一種自由指的是限制的缺席,而另一種自由則是必然性的缺席。馬里旦說:「如果我們企圖把自己限制在一種本質性的範圍中,透過專注地考慮(按:自由的)意義的多樣性,我們將看見有兩種意義的方向與原則。其中一個是關於作為一種限制之缺席(absence of constraint)的自由;例如小鳥離了籠子,牠就是自由的,但不代表這小鳥擁有自由意志。另一種是作為必然性之缺席(absence of necessity)或宿命論(necessitation)之缺席的自由,而這正是自由意志的狀況:當Samuel Adams 決定把東印度公司的茶丟入波士頓港口的水中時,他的決定不僅是自發的行為,即一種沒有限制的行為,同時,這決定還是一種外在與內在(諸如動機、衝動與傾向等)的情境都未有必然確定性的決定;他完全可以做一個相反的決定。而他所做的,是一個自由意志的行動;沒有任何外在或內在的必然性決定了這個行動。」(p. 132)

  在本文中,馬里旦清楚地表明,哲學家與神學家所關心的是選擇的自由,即自由意志。但一般人所關心的不是自由意志,因為他知道他早已擁有了它(即生而具有)。他關心的是在其最高形式中的「自發的自由」(freedom of spontaneity),在此最高狀態中,它指的是一種解放與個人的獨立(馬里旦稱之為自律的自由[freedom of autonomy]或擢升的自由[freedom of exultation])。

  馬里旦於是區分了「自發的自由」(freedom of spontaneity)的不同等級:a)無生物:一顆石頭去遵守地心引力的時候(地心引力正是它本性的律法),這石頭便是自由地掉落。在這裡,我們有著最低程度的自發;b) 植物:第二種自發的程度,是由具有植物生命的有機物體所顯現的;c) 動物:第三種程度,則是由具有感覺性生命(sensitive life)的有機體所顯現的。相關於動物依照其本性而接受的架構條件(structural conditions),或者構成架構,並且在它於空間中之活動乃倚賴於作為知覺之運動形式或者模式的意義上,動物是自由的,亦即,在其活動倚賴於感覺知識之行為的意義上,它是自由的。但是動物並沒有給予自己它自身活動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基於本性而被預先設定了的;d) 人類的自由:第四種程度的自發的自由,是理智生命的自由。人類生命不僅僅根據非基於本性而預先設定的活動形式和模式來行動,同時,這活動的形式還是來自於他自己的認知活動,此外,他的行動的目的也不是透過本性而強加於他之上的(有如動物的本能那般),由於他超越了感官的王國,他能夠知道存有和可理解的本性,人不僅明白他在做什麼也明白他的活動的目的;e) 最高程度的自發自由:即馬里旦所稱的「自律的自由」與「擢升的自由」。

  馬里旦的論述真正關鍵的部分,正在於這最高程度的「自發的自由」,即自律的自由與擢升的自由。馬里旦表明,「一個人(person),它在其自身的形上根源中是獨立的,因為它在創造中顯現為一個智性的實體,並且被賦予這了選擇的自由,這個人只要在他作為一個人之熱望(aspirations)的純粹路線上,他就企求要超越到達一個更高的自發的自由、獨立的自由。」(p. 144)然而,卻不是每一個人最終都能夠達至這更高程度的自發的自由。我們的自由意志(選擇的自由),使得我們永遠可以背叛自身之中朝向於超越的這個形上根源,並且往反方向而去。這並不是說選擇的自由是不好的,因為正是選擇的自由(來自於人的自由意志),我們也才能以這會犯錯的自由意志為手段,而達至自由的最高境界,意志將能獲得完美的自律之自由,選擇之自由從今以後成為無錯的(infallible)。馬里旦說:「一個人去選擇,是為了最終不用再選擇」(p. 150)。簡言之,意志的自由(選擇的自由)並非最高程度的自由,但它卻是我們達至最高自由之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