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天主教學術研究院

  • 增加字體大小
  • 預設字體大小
  • 減少字體大小
首頁

歷史敘述與基督信仰的對話

E-mail 列印
 歷史敘述與基督信仰的對話

天主教學術研究中心 主任/陳方中

 

「歷史不是男人的故事his-story,而是知識的一種。知識的本質是追求真理,我們校訓中的第一個字,「真」指的就是這種知識的本質。許多基礎學科都具有這種性質,例如物理、化學或是社會、心理。而歷史的範疇就是「過去的真實」。不真實的歷史就不是歷史。

在東方知識的脈絡中,歷史非常早就成為一種知識。由於漢代以前識字人口有限,也可以說歷史是菁英文化中的一部份。六經中的《春秋是魯國的歷史,是一種編年體的史書,戰國時期由春秋類史書,發展出寫得更詳細的左傳。六經中的經是許多重要的政治性歷史文獻,經中也有商周民族起源,文字化後的記載。「六經皆史」是清代著名史家章學誠的名言。春秋之外,史記》是中國史學的另一重要源頭。司馬遷在距今約兩千年前寫了一部從黃帝以來的通史,即使是今天來看,我們仍然非常驚訝於司馬遷見解的跨時代性,以及他所撰寫的正確。例如殷商天子的順序,民國初年王國維用殷墟考古挖掘的甲骨文證實了其正確性。他具有見識,在〈遊俠列傳〉中介紹的郭解,是流氓人物的代表。〈貨殖列傳〉可說是最早的經濟史,〈匈奴列傳〉是最早的民族志。從《史記》以後,後代為前代修史、官方修史(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私人撰史或是討論史學概念的作品都出現,且代代相傳。中國文化及其影響的韓、日、越南都重視歷史。因此以文類分別的概念,或許也可稱之為知識分類,所謂「經史子集」中,歷史是一種被分出的傳統專業知識。

在西方文化的脈絡中,雖然有希臘早期的希羅多德或修昔提底斯被稱為歷史之父,或是18世紀有名的《羅馬帝國衰亡史》,但在19世紀以前,歷史一直不是一個專門知識。歷史在19世紀成為專業名詞後,他是借用了一個已經有的名詞story。專業化以後的西方史學帶有科學主義的樂觀,認為將史料蒐集齊備以後,就可以寫出完全客觀的歷史。使史學完全客觀化,是二十世紀初的西方史學潮流,中國的歐洲留學生,代表人物傅斯年,回到中國後是推動中央研究院成立的主要推手,他在中研院內成立了歷史語言研究所(歷史的研究和語言是分不開的),他的名言:「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是史語所的工作原則。另一位在美國受實證主義影響的胡適,他也說:「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這兩位影響中國及台灣史學界甚深的學者,看起來是受西方史學潮流影響的,但實際上他們自幼即在傳統的經史子集中浸潤求知,乾嘉時期的考據學統治著經學及史學的研究,他們腦袋中早就裝著這些考證資料的原則與方法,他們是帶著中國文化的底蘊去接受西方這時充滿科學樂觀性史學的。日本史學發展影響台灣有限,但日本史學至今仍有強烈的實證色彩,和台灣及未受中國馬克斯唯物史觀影響的史學類似。

另一種西方史學潮流,否定這種絕對客觀性的存在。對台灣歷史學而言,代表人物是柯靈烏,一位英國學者。他說:「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意思是歷史是在寫歷史的人,美其名曰歷史學者,他們的心中構築而成的。歷史學家是在他所處的時代環境,不能完全擺脫的當代視角中,去建構歷史的。其次,所有歷史資料都具有主觀性,歷史學者在選擇史料或是詮釋史料時,也都不能避免主觀性的存在。這種思想的極致是後現代史學。極端的後現代史學完全否認歷史的真實性,認為「歷史與小說沒什麼不同,因為都採用類似的文本結構」;或是「作者已死」,「作品在不同的讀者心目中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受過傳統中國史學薰陶的台灣歷史學者,多半不會受到這種極端後現代思想的打擊,因為從史記開始,我們的史學訓練就告訴我們真相有不同的角度,或是史實的難以獲得。但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在尋找真實的道路上。」「在齊太史簡,在晉董孤筆。」只要是我認為真實的,我就不能寫成另外一種歷史。史家最核心的道德就是追求真實。

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什麼?這個答案可以有很多種,我的答案是「信、望、愛」三德。按照要理問答,「信」指的是全信天主的各端道理。天主各端道理的中心是信經,其中最重要的是三位一體的天主。「望」指的是「盼望」、「渴望」。盼望因天主的仁慈,因耶穌基督的功勞,賜我「恩寵」。這個恩寵並不指向現世生命中的某些好運,而是期盼天上的永福。而在此恩寵中,也期盼天主不斷賜我們力量,面對生活中的挑戰,也期盼天主,不停止的寬恕我們所犯的罪過。「愛」是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又因為愛天主而愛人如己。保祿的金句我們大家都耳熟能詳,他解釋愛的性質:「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前十三1-7

在信望愛三德中最大的是「愛」。我們第一任校長于斌樞機主教,將全部的天主教信仰,濃縮為「敬天愛人」四個字。在信、望及愛天主方面,都可說是敬天的層次,也可說是與神學及信仰經驗有關的部份。至於愛人的部份,則會形成一種基督徒的倫理行為,也就是于斌校長給輔仁真善美聖校訓中「善」的部份。從信仰的角度說,因為有信仰,所以可以表現出愛人的行為。但另一方面,天主也賜給所有人愛人之心,即使沒有信仰也可以表現出愛人的行為。在明朝末年利瑪竇到中國傳教時,就秉持這種立場。從傳統中國的儒家思想中,可以找到與基督信仰中幾乎一樣的倫理表現,孔子說仁者愛人,孟子說性善,所以倫理道德在這一部份,可以說是有基督信仰者與無基督信仰者相通,也可說是彼此認同的部份。在天主教傳入中國及台灣數百年後,現在社會上對基督宗教的觀感,以慈善及仁愛為主,就是這種想法的表現。在輔仁大學亦然,沒有基督信仰的教師、職員工及學生,多半也認同基督信仰的慈善仁愛,也應該認同基督信仰的慈善仁愛。不過講實話,多半的教職員工生僅只於此,對於背後的「因為愛天主而愛人」不是沒有體會,要不就是沒有認同。

在于斌校長的看法,真與善屬於不同的範疇,是互不衝突而互相補充的。在現實教育中確實多半如此,但實際上真與善還是會衝突的。就歷史研究而言,為了現在人群的和諧,要揭露過去人群間的磨擦和傷痕嗎?歷史研究的本質是過去的真實,因此現在人群的和諧並非是歷史學主要關心的,所以答案是:我如果知道事實是如此,我應該就要如此敘述。在我寫教會歷史或教教會歷史時,這是一個敏感的問題,經常有人質疑我破壞了某個教會大人物的形象。有時我寫給一些教會刊物的稿件,會被刪除某些內容。對刪除我可以體諒,至少剩下的部份還是真的,只是不完整而已。但我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為了教會的好處,這些東西就不要寫吧!但我不寫會有懷著其他觀點或惡意的人會寫,他們寫的或他們說的,其實對教會才有真正的殺傷力。

我最近對信仰中「真實」的追求有一些領悟,我以三位宗徒為例,首先是多默:

2013年復活期第二主日的福音,47日:

十二人中的一個,號稱狄狄摩的多默,當耶穌來時,卻沒有和他們在一起。別的門徒向他說:「我們看見了主。」但他對他們說:「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絕不信。」八天以後,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門戶關著,耶穌來了,站在中間說:「願你們平安!」然後對多默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罷!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多默回答說:「我主!我天主!」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若十24-29

    這位多默是十二門徒中的一位,教會的傳統認為他建立了印度的教會,是一位聖人。請問這段聖經,按人性的看法,對多默的描述是正面的或負面的?

   第二位是伯多祿。伯多祿這位教會的磐石,教宗都是宗徒伯多祿的繼承人,而教宗是現在教會的元首。在聖經中,伯多祿的形象是什麼?除了衝動、說話不經大腦外,伯多祿的最大過犯是三次不認主。也就是嚴格說來,伯多祿曾經三次背棄了自己的信仰。在若望福音中這樣描述:

那時,西滿伯多祿同另一個門徒跟著耶穌;那門徒是大司祭所認識的,便同耶穌一起進入了大司祭的庭院,伯多祿卻站在門外; 大司祭認識的那個門徒遂出來,對看門的侍女說了一聲,就領伯多祿進去。那看門的侍女對伯多祿說:「你不也是這人的一個門徒嗎?」他說:「我不是。」那時,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著烤火取暖;伯多祿也同他們站在一起,烤火取暖。…(耶穌被大司祭審問)西滿伯多祿仍站著烤火取暖,於是有人向他說:「你不也是他門徒中的一個嗎?」伯多祿否認說:「我不是。 」 有大司祭的一個僕役,是伯多祿削下耳朵的那人的親戚,對他說:「我不是在山園中看見你同他在一起嗎?」伯多祿又否認了,立時雞就叫了。(若十八13-27

在四部福音中都記載了這個故事,我們教會內有「對觀福音的一種說法,將瑪竇福音、瑪爾谷福音及路加福音看成是有一定關係的,這三本福音的內容、敘事安排、語言和句子結構皆很相似。但若望福音這一部較晚形成的耶穌事蹟,同樣也記載了伯多祿三次背主的故事,因此對早期基督徒來說,這顯然是信仰中的重要因素。這樣記載的目的,是要呈現什麼形象的伯多祿?

對基督宗教的發展影響最大的宗徒是保祿(本叫掃祿)。略知聖經故事的人都知道,保祿本是一位熟讀經書的法利賽人,將新興起的基督宗教當成是異端。當時發生了一件斯德望事件,教會最初的七位執事之一的斯德望被殺。

掃祿也贊同殺死他。就在那一日,發生了嚴厲迫害耶路撒冷教會的事;除宗徒外,眾人都逃散到猶太和撒瑪黎雅鄉間。虔誠的人共同埋葬了斯德望,也為他大哭了一場。掃祿想摧毀教會,進入各家,連男帶女都拉去,押到監裏。(宗八1-3

掃祿還是向主的門徒口吐恐嚇和兇殺之氣,遂去見大司祭,求他發文書給大馬士革各會堂,凡他搜出的這道門的人,不拘男女,都綁起來,解送到耶路撒冷。(宗九1-2

     就是在大馬士革,保祿被一道光擊倒,瞎而復明,數年以後反而成了基督信仰最有力的宣傳者。我的問題一樣,為什麼在《宗徒大事錄》中,除了告訴我們保祿偉大的福傳外,還清楚記載了早期保祿迫害者的身份?按人性的想法,或許能接受一個皈依的行為,但將這個先前的迫害者塑造成福傳的第一把交椅,是什麼樣的想法?

     以這三位宗徒為例,他們的「不良事蹟」都保存在聖經中。聖經正典的形成在二世紀到四世紀之間,首先是福音書的作者,為何記載了這些不良事蹟?其次是在各種福音的一次次抄寫中,為何這些不良事蹟被保留下來?最後是在新約正典的選擇及淘汰中,這些充斥著不良事蹟的福音書,為何被視為正典?答案其實很簡單,這些真實的不良事蹟,正是信仰內涵的一部份。

     我個人的信仰經驗信仰是愛與罪的對話,是我自己的罪與基督的愛的對話。沒有基督的愛,也就是祂的救贖,我不可能消除我的罪。其次,在不願承認自己的罪,或是不能體察自己的罪的時候,我是不可能真正愛人的。因為愛是寬恕,寬恕要先從體察自己與人溝通的狀態做起,如果都一直覺得對方有錯,對方也覺得你有錯,那怎麼可能有真正的寬恕呢?這個信仰經驗對我很寶貴,但卻是基督信仰中的老生常談。對初期教會的信徒來說,他們對罪與愛關係的體驗可能還更深刻些。承認自己的罪是接受天主的愛的前提,你越往內在探索,越能發現自己罪孼深重,所以每個人都是罪人,由此更能體會天主恩寵的重要性。所以,有什麼是不能在天主或教會前承認的?

     這種體會似乎像是天主的啟示,給我一種莫大的安慰。基督信仰不只是「善」,沒有以「真」做為基礎的善,就不是完全的善。在真的範圍,光榮的事蹟無不可為人言者,平常之事可說亦可不說,因此不真的現象,正是因為不願面對或承認自己的罪過,這是聖經給我們的莫大啟示。在教會歷史上,所謂的聖人都是一些真實面對自己罪過的人。例如奧思定寫了《懺悔錄》,從依納爵的傳記我們知道他多麼強烈的體會自己的罪。這個基督信仰的教會,能有兩千年的歷史,正是因為教會不斷的面對自己的罪過,然後不斷更新。

     在這樣的沉思默想中,我更整合了我的學術與信仰,也可以更堅定的回答一些人的質疑。對那些要顧全顏面的人,我要說:只有真實的歷史才是對教會有益的歷史,任何掩飾或迴護,不僅是無用的,也是不合信仰的。

     有一位基督教的學生曾經問我,我們的信仰不會和我們歷史追求的真不合嗎?我的回答是:怎麼會不合呢?